谁才是艺术品造假的真正受害者与受益者
发布时间: 2013-03-15作者: 阅读:
今天是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日子的其中一个宗旨便是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中国艺术界,每年拍卖季的来临总会伴随着一起又一起艺术品打假事件。先是今年2月名为“JennyPat傅蕾蕾”的微博发表一篇微博称,近期在香港所展的“傅抱石画展”其中的15幅作品为赝品的事件引起极大的关注。然后在2012年春拍国画家杨之光公开谈到拍卖市场中他的赝品概率为50%以上; 由于艺术品鉴定体系的不完善和拍卖法律关于假拍的漏洞,致使作假情况越来越严重,且出现作假规模化和批量化的情况。艺术品真伪事件对于艺术家、藏家、拍卖行等各个环节都带来不同的困扰与伤害。
就在315的前一天,雅昌艺术网联合广州美术学院美术馆以及杨之光艺术中心,围绕艺术品造假问题举办了《雅昌圆桌:中国艺术界遭“造假”困扰(一)》。本场圆桌讨论将由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院长杨小彦教授与冯原教授共同主持,邀请广州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王见、广州艺术品行业商会会长石金柱、崇正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许习文、广州美术学院讲师吴杨波、艺术家杨之光与鸥洋、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众位学者专家与业内人士将会从学术、市场、法律等多个角度共同揭开当下“造假”频发的背后的原因。
作为主持人之一的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院长、广州美术学院艺术与人文学院艺术管理与策划系系主任杨小彦教授认为中国艺术界的造假困扰不是从现在才开始,而是由来已久。他提出了数个问题:很多著名的画家背后是否有一个人活着群体专门临摹他的画,以至进入市场?一些明清 大藏家的依据的标准是什么,靠自己的眼光吗?究竟是藏家决定艺术师,还是艺术史家、研究者决定艺术师?带着主持人抛出的数个问题,各位专家发表了自己各自的观点。
学者观点
冯原:谁才是造假的真正受害者与受益者?
冯原则社会经济学的角度讨论了艺术界的造假问题。艺术品产业链有几个环节。第一个是画家提供产品,第二个是收藏家,就是购买藏品的人,第三个是造假者,因为他也参与了这个产业链。再接下去还有一个就是参与这个产业链的鉴定家,没有造假就没有鉴定。所以,所有这一切依然围绕着这个产业链的一个最核心的概念,就是市场。应该说假画有利于市场,或者说假画必然有利于市场。
艺术品市场在它的市场性质上略等同于有着一个艺术光环的赌场。我们说艺术家创造的作品,某种意义上代表了价值的筹划,我觉得造假者和艺术家这种博弈关系才使得市场更热。所以,我们找不到真正造假的受害者,但我们肯定可以找到造假的受益者。其实,造假是艺术赌场中的最刺激的、最激动人心的一个环节,它有它的市场上的合理性。
吴杨波:艺术品无论真假 对艺术家都有促进作用
艺术家本人并不一定反对假画。首先艺术作品它本身虽然看到的是艺术作品,但实际上艺术作品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实物,另一部分是名气。那么,我们拿一件艺术作品的时候,很多时候我们要承认我们是冲着他的名气去的,他的名气越大我们越会买。但是我们购买的不是他的名气本身,而是这个实物。那么,这个实物不管是真是假,那么,我就得出一个推论,无论是真画还是假画,只要是这个艺术家的,这对这个艺术家都有一个促进作用。
藏家观点
石金柱:艺术品造假渊源来自古代文人游戏
中国艺术品市场,能统领市场的以前是画廊,现在就是拍卖行。拍卖行在中国建立就是20多年。我们放眼看一下行业里的从业人员领导者,除了一些留美与按照企业管理机制来带领团队的领导,其他的基本上行家类,他们原来都是从做画行的行家,我们叫“导家”。这些人起来以后,现在这一块做了以后仍然是按照这种中国古玩市场的诚信中积累下来的一种习惯来延续这种事。中国人这种情节,本身的本性越来越包容,甚至是纵容。所以中国人先玩再定规矩,这是老祖宗传统下来的。这种禀性不仅仅反应在古玩上,艺术品上,这种禀性不恰实际,它就引发你这种包容。毛泽东讲一分为二,摸着石头过河,所有的东西都是大家在协商,在玩游戏。
拍卖行代表观点
陈俊明:艺术市场参与者素质有待提高
陈俊明从自身多年的从业经验和拍卖行的角度谈造假。他谈到,艺术品交易量最大的是在拍卖行,无法避免假画的存在。如何避免买到假画,市场该如何规范,这是我们需要关注的焦点。所谓好的拍卖行或机构,只是更负责任、更严格地甄别拍品。在鉴定方面,真正的专家会征集到比较好的拍品。此外,陈俊明还谈到,艺术品市场之所以涌现如此大量的假画,鉴定的水平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在鉴定教育方面,很多高校没有此专业,即使有考古专业,但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上。
法律界观点
朱永平:艺术品作假能不能用刑?是法律界的困惑
中国的刑法对假的东西惩罚很厉害,比如做假药我们可以判三年至五年,假钞票等都有相应的刑事处罚。但是艺术品作假能不能用刑?这是法律界的困惑,它的困惑的特殊性就包括如杨之光老师讲的“我能不能教我的学生临摹?”你在临摹的过程中就造成了造假。只要老师教学生法律责任,你临摹的东西要注明这是临摹谁的。艺术品临摹创造在一系列的过程中都是没问题的,比如说张大千造了那么多假的东西,临摹了那么多的名画到英国,就是古人没有法律的意识。现在艺术品入刑达不到法律的范围,现在民事上的侵权加重了拍卖司,拍卖行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而造了很多假画,而使得自己拍卖行一条龙拍卖,这种东西只要举报我们就主张到公安局报案。中国的法律修改必须要用鲜血、生命去推动它,比如说劳教制度的取消,现在新的制度法的建立都是靠鲜血建立的,拍卖没有法。
艺术机构观点
王见:中国馆艺术品市场如黑市交易
面对中国艺术市场不健全的商业规则、缺乏法律保障等现象,他认为中国艺术品的交易方式严格来说是黑式交易方式。画家直接面对买家,从商业的角度上来说是非常错误的,因为买卖双方不能作证,必须有第三方机构的介入。而直接交易取消了很多规则,画家很多交易没有记录,导致最终作品的真伪会出现争议。所以,他认为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商业规则很不健全,商业规则是非常严谨的,如果商业规则严谨了制度就应该健全。这牵涉到古代,古代不像现代社会,价值是在流通中产生的,甚至流通的方式保证了价值。我们直接把一件作品拍出去,合法的流通受到合法的监管,艺术品某种意义上没有得到保护。
艺术家观点
杨之光:艺术打假用高科技抵制高科技
对于参与这次雅昌艺术网主办的圆桌讨论,杨之光觉得非常有意义。他认为,如果不做这件事,假画会满天飞,量相当大。所以,现在找到了合作伙伴雅昌,共同用高科技来抵制高科技,他们用高技术来作假,我们用高科技来打假。如果我不打假,杨之光的水平就像假画的水平那样,我觉得更严重的是我们祖国的文化在世界上的地位下降,中国画难道是这样的吗?中国文化传统是这样的吗?丢脸不丢脸?所以,不打不行,我说一辈子我做了几件好事,这算一件好事。刚才鸥洋提出一个观点,发出一个警告,影响人家赚钱了,影响就影响了,你破产了也活该,这是一定要做的,而且要做就要做好,坚决做到底。”
鸥洋:强烈发对假画对艺术家有促进作用 称艺术造假等同强奸
在吴杨波发表完“画作无论真假,对艺术家都有促进作用”的观点后,艺术家、杨之光之妻鸥洋马上发表反对意见。在现场她反问吴杨波:“你从哪里得到消息说画家不介意别人做他的假画?如果人家把你的画造成丑八怪,你不介意吗?”,她继续说到:“我认为造假是很让人讨厌的一件事情,丑得画本身就毁了艺术家的名声。当收藏家发现是假画之后他就不会再收藏了。如果一个人造假,这一辈子就身败名裂,相当于是强奸犯,强奸了人家的艺术,我们是身受其害。”
下一篇:中国艺术品销售退回世界老二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