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庆祝温州建城1700周年美术作品展 展览策划与实施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14作者: 管理员阅读:

2023年是温州建城1700周年,温州美术馆拟举办美术作品展,将携手温州各大美术馆集中联合展示各馆的精品馆藏作品,促进温州美术馆间的交流和学习,以美术作品展现瓯越大地的璀璨成就和人文情怀,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现将纪念温州建城1700周年美术作品展项目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庆祝温州建城1700周年美术作品展展览策划与实施

二、采购预算

9—10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期限

2023年4月20日——27日

四、项目合作内容

(一)展览策划

针对此次专题展览进行展览创意策划与实施,展陈设计与执行,展览空间布置与优化,作品运输及布撤展等。

(二)宣传设计制作             

展览主辅海报、展签、前言等相关宣传物料设计与制作。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报名方式

请有相关经验与资质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3个日内向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温州美术馆)提交比选申请书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我院将在公告到期后另行通知开展现场比选工作,请参选单位准备好活动方案参加。由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

如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不再另行组织比选,直接与报名的供应商或另选供应商议价(直接委托)。


报名单位须于比选前提交以下纸质文件资料:

1.比选响应文件(一份纸质加盖公章)

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纸质加盖公章,视情况)

4.活动实施方案(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

5.项目预算清单(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


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温州美术馆)联系人:钱继奔,0577-88855787,邮箱:386010262@qq.com。

温州市文化艺术研究院(温州美术馆)

2023年4月13日